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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时间:2023-12-06 05:37:25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傍晚,妈妈给我端来了一盘丰盛的水果,可是,我看也没有看,因为我的心已经全部投入在了那惊险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上了。

《福尔摩斯探案》讲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惊心动魄的案件——《血字的研究》这一个案件。

这部案件讲了克利夫兰人维伯在一天夜晚被暗杀在一座屋子里,福尔摩斯与助手华主来到现场,展开一系列调查。在不知凶手的情况下,福尔摩斯通过细心观察确认了凶手的外貌和聪业,并通过那认真的“贝克街小分队”查出了真相。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福尔摩斯那细心的观察值得我们学习。因为这个案件是靠福尔摩斯的观察破案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细心地观察,这样,我们就不会犯那些不该犯的'错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粗心大意而犯下了错误,所以,我们应该细心地观察。

福尔摩斯不仅能靠观察破案,而且还能靠他那精湛的演技破案,最高超的莫属《临死前的探案》了。

在房东的吩咐下,助手华生来到了福尔摩斯的住处,只见福尔摩斯两眼直勾勾地看着他,脸色苍白,话语低低的,令人感觉十分虚弱,华生因此去叫福尔摩斯要叫的“医生”(是犯人)给他看病,在“医生”面前,福尔摩斯不慌张,用暗号叫来警察,将犯人捉拿归案。

在这里,我真觉得福尔摩斯的演技真是高超,我十分羡慕他,我仿佛自己也是福尔摩斯,置身于案件之中,尽自己所能去破案,去寻找案件的根源,解开那不可思议的案件谜团。

当我入下书本,天上的星星在夜空中眨眼,可是,我的脑海里依然是福尔摩斯那双敏锐的眼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柯南。道尔的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本书主人公福尔摩斯。是我们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在层出不穷的疑案面前,福尔摩斯总能凭着自己的眼睛和头脑,拨开迷雾,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本书还反映了各种现象,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表现出作恶行凶、巧取豪夺;《黄面人》中的深厚母爱;《血字的研究》中的仇恨意识,整篇故事惊心动魄,但十分真实。

福尔摩斯总能在案发现场找出一些对破案有用的蛛丝马迹,他还能从一个小小的细节或外表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曾在哪儿呆过,真可谓是神机妙算啊。

但福尔摩斯有时也会自负、得意,时而焦灼、烦躁,时而失望、沮丧,有时甚至还显得古怪。但作者要渲染福尔摩斯的博学、智慧、沉着、坚毅和虚心,一次破案,并没有与现实相符,他反倒很虚心的接受,并要求自己要更加的细致。

读了这本书后,我也对自己有了一些反省。有时考试时,半小时做完后,我总会无所事事,最多检查了两遍后,就好像一定能考满分了。但是,其实很多的地方都没有检查出来,我并不细致,一些很容易的题都会做错,考卷发下来后,就懊恼不已,觉得所有的题我都会做,就是粗心,没有一题一题认真地检查。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要想福尔摩斯一样,抓住每一个小细节,做题要严谨、一丝不苟,这样才能考出优异的分数。

福尔摩斯交给我很多道理,我由衷的喜欢他!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成了我最敬佩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让人不能不感叹他的神奇。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不仅如此,除了福尔摩斯,化生等人物也刻画的惟妙惟肖。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这个超级大侦探,无所不能,无所不晓。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是个神——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他——是个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好像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

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

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 ……此处隐藏994个字……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拿着一根拐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人们都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把真相揭开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益匪浅。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譬如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他的劲敌莫利亚蒂教授双双落入悬崖,可是他本人没有掉下去,由此可见他的功夫也相当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最有名的两个办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从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锐的观察力。福尔摩斯常常说:“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1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这就是他的人生训言!

看书的过程中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也对心灵是一种寄托。他能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是的只要我们排除所有失败的机会,剩下的就只有成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往直前,战胜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里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捍卫的法律的尊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福尔摩斯为了除掉一个世界上的祸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是这么说的:“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多感人的话啊!我们虽然不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们必须要学习他在这本书里所有的精神。

比如有一次,我和同学在小区里玩儿,发现有一个人鬼鬼祟祟的,不像好人。于是我们便去喊警卫员,警卫员礼貌地问:“请问你是来找人的吗?”那个人指着身旁的小狗说:“不是的,我住在这里,我带着我们家的母狗出来溜达溜达。”我看见那只狗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电线杆旁,右腿翘上去小便。我和同学使了个眼色,让她去报警,我在这儿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将那个人带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母狗是不会翘着腿小便的。之所以我能识破他的阴谋,是因为我学习了福尔摩斯的精神,仔细观察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这么多案子,是因为他不仅有着仔细观察的习惯,而且他有着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读后感700字读后感550字读后感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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