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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读后感

时间:2023-11-21 19:22:21
《聊斋志异》读后感15篇

《聊斋志异》读后感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聊斋志异》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聊斋志异》读后感1

假期里,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聊斋志异》。它非常侑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非常值得阅读与欣赏的,它是明末清初著名作家蒲松龄的代表作,据说他是在40岁左右写成的。 我想:为什么蒲松龄会起这样一个书名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直那一天,我看了书中的“前言”,才知道原来“聊斋”是他书屋的名字,“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的就是奇异的故事。

《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侑“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侑情侑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侑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己的关照,后来,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我从这本书上感受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侑几个。想这里,还侑谁没侑理由再去好好学习,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来?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侑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这些故事,让我入迷,我不禁大声朗诵起来,吸取其中的精髓。

《聊斋志异》读后感2

蒲先生生活在康熙年间的山东淄川蒲家庄;那时侯,“西学东渐”刚刚开始,或是还未开始。相信,达尔文的遗传进化话思想不会“渐”到蒲先生的耳朵里。但是,“龙生龙,凤生凤”这种朴素的遗传观念,蒲先生应该是知道的。在他的作品中,他多处用“遗传学”的规律来借写子女而实写其父母,写得却也精致可人,令人不免会意一笑。今撷其几篇,妄加评说,以博众一乐。

《婴宁》的主人公最大的特点恐怕就是她的爱笑了:“年已十六,呆痴裁如婴儿。”蒲先生在这一点的刻画上可没少花气力。本来吧,写到婴宁夫妇安居乐业也就足矣,最后又神来一笔:“女逾年生一子,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儿子将母亲的特点继承下来,言子犹在言母,实在妙甚!

《娇娜》一篇中,孔雪笠之狐妻松娘“举一男,名小宦”,娇娜“掇提而弄,曰:‘姊姊乱吾种矣’”。读至此,大笑——亏作者想得出来!到篇尾,“小宦长成,貌韶秀,有狐意;出游都市,共知为狐儿也。”乍一看,似无多大深意;细一想,俨然是聊斋先生在“都市”中亲眼见过一般!弄得读者半信半疑,又一大妙!

此二篇中皆为母子相似,而《鸦头》篇中的鸦头与其子王孜却迥然不同:鸦头“仪度娴婉,实神仙也”,她受尽了其母的凌楚;而王孜却“孔武有力,喜田猎,不务生产,乐斗好杀”。虽为母子,为何如此之异?想来定是发生了基因变异吧!而且这“变异”程度还非常之大:王孜杀老狐之后,鸦头“命持葬郊野”。而王孜却“剥其皮而藏之”——岂非暴戾之甚?虽则如此,王孜为母报仇,大快人心,使人长舒一口闷气,亦是快哉!

了得,了得!作者对《聊斋志异》是如此的精读,如此的精记,达到了纵论自如,顺手拈来的程度,这从文中的随处精确引述就可见一斑。更令人称奇的是,作者还读出了一种“遗传学”——“言子犹在言母”,母子大类,此是正“遗传”;而母子迥异,则又是基因变异。见地新颖,感悟独特。全文语言精彩而老练,文采斐然。

《聊斋志异》读后感3

假期里,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聊斋志异》。它非常侑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非常值得阅读与欣赏的,它是明末清初著名作家蒲松龄的代表作,据说他是在40岁左右写成的。

我想:为什么蒲松龄会起这样一个书名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直那一天,我看了书中的前言,才知道原來聊斋是他书屋的名字,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的就是奇异的故事。

《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侑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來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侑情侑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侑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己的关照,后來,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我从这本书上感受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侑几个。想这里,还侑谁没侑理由再去好好学习,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來?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侑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这些故事,让我入迷,我不禁大声朗诵起來,吸取其中的精髓。

《聊斋志异》读后感4

轻轻合上《聊斋志异》的最后一页,望着手中的书,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书名很有特色,其中“聊斋”是他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连起来解释,顾名思义,在聊斋这个书屋记述的奇异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他是清代文学家,小说家,字留仙,号柳泉。《聊斋志异》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书中有六个最典型,最经典的故事《小倩》、《陆判》、《画皮》、《小翠》、《阿宝》、《小谢与秋容》,各有不同的特色与风格。

郭沫若评价说:“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老舍评价说:“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初读聊斋,本以为是写了人鬼之间的故事,实则不然,它是通过些鬼、狐一类的故事,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这些神狐鬼寐的故事,有的揭露封建官府的黑暗,有的批判科举制度的弊病,有的表现青年男女冲破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以惩恶扬善为主,表达了人民的愿望。

……此处隐藏4799个字……民族传承下来的大美文字!

《聊斋志异》真乃一本奇书!

《聊斋志异》读后感12

我国十大名著,部部精彩非凡,流传百年,每一本书都在作者浓重的笔墨下绽放着绚丽的光彩,都在文学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而《聊斋志异》却与众不一样,别有一番情趣。

初读此书时,我感到纳闷,为什么这本书取名为《聊斋志异》,莫非另有其因?一看前言,便恍然大浯,“聊斋”乃作者蒲松龄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之意,“异”指奇异的故事。《聊斋志异》资料广泛,以狐、妖、仙、鬼,来概括当时封建社会的复杂关系,表现了我国17世纪的社会面貌和风气。

在《聊斋志异》整本书中中,我对《聂小倩》一文情有独钟。野魂聂小倩进入书生宁采臣所借宿的寺庙去诱惑他。谁知,宁采臣刚正不阿,不受鬼魅之诱,不昧不义之财,义不容辞拒绝了聂小倩的东西和提议。宁采臣虽为一位平凡的赶考书生,却是世间少有的正人君子,并非贪婪好色之徒。那时败、混乱的世代当中,如此耿直的人已市极其少有,更别说是两袖清风的官员了,简直是屈指可数。此刻,大公无私的清官比比皆是,但是,贪官污吏也不是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为了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富强,我们新一代就就应好好监督自我,向曾子所说的:“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长大以后不要随意收他人的贿赂。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职位,也要做到“清廉”二字。文中的妖怪可恶至极,利用聂小倩引诱他人,助于自我练功,这一招“借刀杀人”害了不少无辜男人。怪字妖怪心狠手辣,更怪那些被害之人色、财两迷心窍。

这一个故事给我的启发很大,它告诉我一个做人的道理:一个人不能够有贪得无厌的欲望、野心和习惯,不可贪恋美色。做一个大公无私,清廉公正,拥有耿直之心的人。

《聊斋志异》读后感13

谭晋玄是县里的秀才,深信导气引体之类的养生术,不管天气冷热都不间断练功,过了几个月,似乎有了一些成就。

一天正盘腿打坐,听见耳朵里有像苍蝇营营的声音说:“可以出来了。”睁开眼睛就听不见了;闭上眼睛,稳定呼吸又能像刚才那样听见了。他以为这是所练功法内丹将成的朕兆,心里暗暗高兴。以后每当打坐就能听到那种声音,于是决定再听到时就试着回应它,看看有什么情况产生。一天,耳中又有那种营营的声音,于是谭晋玄就小声地回答说:“可以出来了。”一会儿,觉得耳朵里窸窸窣窣地好像有个东西出来。他略微瞟了一眼,发现是一个三寸多的小人,相貌狰狞丑恶,好像夜叉,跑到地上不停地旋转。谭晋玄私下惊异不止,决定姑且集中精神看看它要怎么变化。忽然有个邻居来借东西,敲着门呼喊。那个貌似夜叉的小人听到了邻居的呼唤声,神情显得十分惊慌,围绕着屋子奔跑,好像老鼠无法回到洞穴一样。

这个时候谭晋玄觉得精神和魂魄都失去了,再也不知道小人跑到那里去了。于是得了颠狂的疾病,不停地号叫,看病吃药,经过半年多才慢慢地痊愈。

文中的丹指“内丹”,道教认为,用自己内在的精气修练成的丹药叫内丹,所谓的内丹练成后,人就成了金刚不坏之身,一举成“神”。世上是没有“神”的,子不语怪力乱神,春秋时代的孔夫子就不相信有神。然而读《聊斋志异》,对怪力乱神却要以为是真的,或者把它算作是神话,逻辑上才讲得通。如读本篇,练气功居然从耳朵中跑出一个相貌狰狞有如夜叉一样的小人儿,真是怪异极了。然而又不奇怪,现实生活中不是有人在公众场合中道貌岸然是一种形象,私下为非作歹狰狞凶恶又是一种形象吗?再从人的本性来说,几乎人人都有善良、丑恶的一面,“夜叉”看作是人们灵魂中丑恶一面的象征,那么从耳朵里跑出一个夜叉,与“从皮袍里榨出小来”似乎也有相近的地方。

《聊斋志异》读后感14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最著名的一部短篇小说集。传说,蒲松龄曾在一棵大柳树下设下茶桌,过路的人只要给他讲一个奇异的故事,他就可以免费提过茶水。可是鲁迅说,这很值得怀疑。我想也是,蒲松龄自从跟兄弟们分家后,他只得到农场的老屋三间,甚至连门都没有;其他的,他只分到二十亩薄田,二百四十斤粮食。并且蒲松龄一生在外漂泊,哪有金钱和时间让他这么悠闲地搜集民间奇异故事。不过,他搜集奇异故事并加工成《聊斋志异》里的文人式的故事却是实有其事。据说,他曾在一个姓毕的同乡那里作私塾老师,白天教书,晚上就把听到的故事整理。

蒲松龄是个天才,他19岁时参加县府的考试,县、府、道试均夺得第一名,取中秀才。然而他在之后科举场中极不得志,满腹实学,乡试屡不中举,只有在46岁时被补为廪膳生,到了71岁时,才被补为贡生而已。可以说,他一生不得志。后人便因此又根据他的《聊斋志异》中尽是狐妖纯洁的故事,想当然地认为他在书中抒发了自己对世事的不满。笔者认为,事情不是这样的。

蒲松龄一生热爱小说。王士祯曾表示愿意出五百两黄金购买《聊斋志异》的手稿,但蒲松龄拒绝了,并告诫子孙谁也不准卖自己的手稿。并且,《聊斋志异》也并未在作者生前付梓,只是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朋友之间传阅。朋友们也曾劝他为了科举暂且放弃小说的写作,可是他由拒绝了。这样说来,他是个真正的小说艺术家。艺术家更关注的自己的内心世界,所以这部《聊斋志异》更是一部反映作者纯美的精神世界的著作。“刺世”的主题并非是他的原意,只是他的小说题材在某一定程度上迎合了这种心理罢了,并不能因为这一主题而抬高他的价值。更主要的应该是他的小说的艺术。我想这也应该是蒲松龄最终想要得到的吧。

《聊斋志异》读后感15

今年,我听同学说《聊斋志异》这本书很好看,就叫妈妈在当当网上给我买了一本来看。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内容很精彩,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几乎都与神灵、鬼怪有关。各个故事都有各自的特色,有的让人回味无穷;有点让人看了还想看;还有的让人受益匪浅。里面的故事有精彩的,也有一般的;有搞笑的,也有让人伤心的。

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人叫周顺亭,是远近闻名的大孝子。有一年,他的母亲得了重病(也算一种怪病,长了一个大疮),天天躺在床上呻吟,他天天细心照料母亲。尽管如此,母亲也没有好转。一天,他在照顾母亲时,在床边睡着了,梦中听见父亲说:“必须用人肉熬成药膏涂在你妈妈的疮上,方能治愈,其它全是徒劳。”他听了之后便从梦中醒来了,他决定尝试一下,用他自己的肉做成了药膏,果然母亲的病马上好了。当母亲问他这是什么妙药会如此灵验时,他就用了很多谎言掩盖过去了。为了不让母亲知道,他每天都小心掩护他的伤口,连他的妻子都不让知道,伤口愈合后留下了巴掌大的疤痕。

我读了这篇文章非常有感受,我也要像周顺亭那样有孝心,虽然做不出他那样感人的事件,但是可以从生活中点点滴滴做起,从身边做起,比如:帮爸爸妈妈做家务,帮外公外婆扫地、拖地……

这本书一共有六十三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学到了东西。比如:《崂山道士》让我懂得了不要只学到了皮毛,便以为掌握了精髓。《孝子》让我懂得了要有孝心。这本书可以让我哈哈大笑,也可以让我声泪俱下,可以让我哭笑不得,也可以让我毛骨悚然。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成语,也有许许多多的好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大家对这本书有兴趣,就赶快来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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