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长腿叔叔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长腿叔叔读后感1
《长腿叔叔》是简·韦伯斯特创作于92年的长篇小说作品。整部小说由女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茱蒂)写给供养她读大学的好心人——孤儿院理事"长腿叔叔"史密斯先生的信件组成,这些信件记录了一个女孩的大学生活以及情感历程。
看了《长腿叔叔》,我真想要拥抱里面的主人公,拥抱作者(当然不可能了),还想把它推荐给所有人!
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原名叫乔若莎,当然她很讨厌这个名字,于是后来自觉地将其改成了朱蒂,故事一开始,朱蒂便通过资助来到了大学,并开始和"长腿叔叔"的通信,长腿叔叔对她有一个特别的期许,希望她能成为作家。
朱蒂在信中感谢了长腿叔叔,并照着约定不断汇报自己的情况,她最初的信写得很单薄、生硬,甚至话语间有些唐突,喜欢冷嘲热讽,非要说惹人喜欢的地方,那就是她单纯率真的性格,她从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还会把这些情绪用一种"苦中作乐"的态度表达出来,那是一种被痛苦和压抑浸泡过的幽默感,读起来味道酸酸的,她努力想和长腿叔叔建立一种联系,剖白自己、提出试探,小心翼翼且带着些故作的机巧,而在这略显笨拙的刻意中慢慢流露出了她孤独、无助和少女特有的好奇,因为这份真实,那些稀碎的小事也变得生动可爱起来。
朱蒂在新的环境里碰见了喜欢的朋友,也碰见了不那么喜欢、却绝非十恶不赦的女伴,不断读书,见识大的、更大的世界,她认真打量它们,对周遭各色纷繁靓丽的风景都感到欣喜,和所有正常的女孩一样迷恋种种或深或浅的美好,"好看的帽子"和知识一样有趣,在这方面朱蒂从来没有用"丑恶的欲望"、"高贵的灵魂"等来欺骗自己和长腿叔叔,她坦然面对内心,真实得让人感动,更为可贵的是她也因这份诚实认清了自己,把控住了欲望,从而拒绝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不是用"责任"这样的假话来麻痹心灵——她承认欲望、并和它轻轻地握了个手,之后大步流星地走开了。
"帽子"事件是主人公朱蒂的一次成长,从这也能看到本书的一大亮点:真诚,清醒。
这不是"灭人欲"的道德寓言,更不是明明睁着眼却不去看主角美貌和身世、只说她获得"幸福"是因为"勇敢和善良"的童话,我也是从这里慢慢喜欢上了它,但始终还提心吊胆,因为我提前知道了结局,怕到后来还是一声叹息。
朱蒂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从那里离开时她心中充满了怨又和愤怒,从没假装怀念和喜欢那里的任何人和事,有些小小的自卑和警惕,但随着故事的发展,她给长腿叔叔的信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绪慢慢变得平和、生动,从一只忽然挣脱缰绳的小野马变成了一只明确奔走方向且能自如操控步调和节奏的良驹,她的冷嘲热讽越来越少,对世界的体谅和理解越来越多,她从躁动地趋向惊喜和改变,逐渐懂得发现微小的美,也慢慢敢于开始回忆从前(且不像刚到大学时因为孤独、下意识地忆起),从点滴之间发现过去的美,她依旧不能对院长说爱,但至少她不再恨她了。
这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看过一个关于萧敬腾的记录片,讲的是他和他收养的小动物,其中有一只当时据说不可能站起来的狗,但录像中它不但精神很好、腿脚也很好,萧敬腾望着镜头说:"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以为他会说么"爱"啊"温暖"啊之类的话,可是没有,他说:"因为快乐。"
那一幕给我的触动特别大。我想"苦难是座学校"或许有一定道理,但对于敏感的、脆弱的、尚无抵抗能力的小生命来说,苦就是苦,很难滋养出甜,难就是难,硬要说这是福的话、受难的人会叫说话者"赶紧把这福分领走",每个曾挣扎在海难中的幸存者、只要是诚实的人恐怕都不会在回忆中,描绘自己当初如何一边挣扎一边品味大海的美,逃命已经耗尽全力,能欣赏波澜壮阔或宁静如斯的人,若非有强大的精神力来做支撑,就是在确定安全的、放松的情况下进行的。而这份宁静和放松可能来自于外界给予的信任、爱或温暖,但究其根本,是当事人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体会到安宁、善意和呵护,愿意敞开自己、释放自己。
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随口一说,不能操之过急。
这也恰好展示了本书的第二个优点:尊重自然,充满自然的智慧。
朱蒂不是在撞了好运后,稀里糊涂地飞速地成为另一个人的,她没有一般小说里的主人公那种"明确的目标",对"长腿叔叔"给予的方向也忐忑过、纠结过,喜欢过其他课程也自我怀疑过,并且失败过,那不是短暂的技术性的失败,而是根本上的:那时她还不理解人,不敢面对自己也不愿明白别人,自然不会懂得生命真正的可贵之处,更没办法写出来。
作者在其中从没有拔苗助长,而是让朱蒂在安全的世界里自由自在地成长,而朱蒂也在确定安全之后,一点一点地欣赏到了世界这片海在不同时段和角度中具有的不同景色,当她懂得这不同中各有其美,她不再将只是视线聚焦在自己身上、不再像开始时那样刻意地讨好"长腿叔叔",她开始真切地关注和关心别人、像爱自己一样去为他们的窘境操心,这时故事的发展才和七天所有"女性的成长故事"一样,让朱蒂一步步靠自身的努力变成了最好的自己,或者说她终于在内心深处找到自己、并且把它清晰地表现出来了。
而她与"长腿叔叔"的爱情也是在这不经意间水到渠成的,其间我始终怕作者会忽然来一段插叙或"后记"什么的,用"长腿叔叔"的视角来说当初是怎么在孤儿院看到了她、注意到她、后来一点点喜欢上她、述说她的勤奋善良美貌与众不同……那不得不令人怀疑他的初衷了不是吗,而且也就破坏了所有的风景不是吗,幸好没有,多亏没有。
而且作者很聪明的一点在于,她怕有人会懊恼这结局,在故事发展过程中不断弱化"长腿叔叔"和朱蒂的经济资助关系,强化朱蒂的自主意识、感激和亲情,这也是本书选择书信体的好处之一,朱蒂对"长腿叔叔"的权威的抗争和对善意的理解与感恩,让像我这样的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光顾着感动,根本没太关注过那段爱情,将它当成是女孩偶然遇到志同道合的男孩,有欣赏也有猜疑,有怀疑也有坚守的故事,是每个人都会自然而然经历的故事,只不过巧就巧在那个人就是"长腿叔叔"罢了。
另外一个吸引我注意力的地方,是书中反复提到"长腿叔叔"是个社会主义者,92年,虽然作者是美国人,描述的也是当时的美国,但19世纪前后欧洲的"社会主义"思潮确实同时席卷了美国,当时的社会主义者大多是道德强烈的有产者,希望用社会改良的方式来缓解当时的不平等状况,这样的描述是不是和"长腿叔叔"是十分神似呢?我想有现实映照意义,也是好书的标准之一吧!
真心希望当年的自己能够拥有这样一本书,抛弃成见、认真地读一读,说不定……但逝者不可追啊,唯一的遗憾在这了——
只希望更多的人读到它吧。
长腿叔叔读后感2
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两或三个月吧),到昨天,终于把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写的长篇书信体小说《Daddy-Long-Legs》(中英对照版,中文译为《长腿叔叔》,译者:迪子)读完,其实并不是书的内容有多长,而是在办公室里读书,于我而言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有电脑和网络--瞧,这理由有多牵强--但事实就是如此!
简·韦伯斯特生于1876年,原名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其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查尔斯是一位出版商。这本温馨、浪漫而又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著作,写了一个孤儿院的小女孩在一位陌生理事的资助下上大学、学写作、遇真爱的故事,全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以书信的形式写成,并于1912年出版--至今已过去了一百年!它提醒在幸福中的人们,要珍惜所有、心怀感激。好了,不多说啦,去看看书吧:
在入大学前,孤儿院的女监事李皮太太这样告诉她:
“(将来你写的)这些信将指名给约翰·史密斯先生,由他的秘书转交。他要你写信的理由是,他认为没有什么比写信更能培养写作技巧了。因为你没有家人可以联络,他才要求你以这种方式写信给他;同时,他也希望能随时了解你的学习进展,他不会给你回信,也不会特别关注你写的信。这些每月的书信是你绝对要遵守的义务;这也是史密斯先生唯一的要求,因此你一定要认真地写信,就把它当成是你将要支付的.账单一样。”
开始了多彩的大学生活,她显得特兴奋,当然,规定的一个月一封信她实际上会常常写,有时甚至隔一两天。看吧!这时,她兴奋地写道:
“亲爱的送孤儿上大学的善良的理事先生:
我终于到学校了!昨天,我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新奇,不是吗?我以前还从没坐过火车呢!
最尊敬您的乔若莎·艾伯特”
调皮的她开始叫他“长腿叔叔”,因为她只见过一次他的背影,很长很长。大学生活让身为孤儿的她开朗了起来,不是吗?看看她写的这封信吧:
“亲爱的长腿叔叔:
大学生活越来越有趣了。我喜欢那些女孩子,喜欢老师,喜欢上课,喜欢校园,喜欢那些好吃的东西。我们每周都吃冰淇淋,从不吃玉米粥。
您最多嘴的乔若莎·艾伯特”
显然,在孤儿院里她常吃的肯定是令她生厌的玉米粥啦!校园生活有乐也有苦,她给自己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朱蒂,当她数学和拉丁文都不及格(她的基础太差了)时,顽皮的她这样写道: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有一个很糟糕、很糟糕、很糟糕的消息要告诉您,但是我不会从这里写起;我想先让您高兴一下。
乔若莎·艾伯特已经开始成为一个作家了。
冬日午后的阳光灿烂耀眼,杉树上挂着冰凌,所有的一切都被白雪覆盖着---除了我,我正被悲伤覆盖着。
您忏悔中的朱蒂”
生病时的她,写信给长腿叔叔,说: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的舌下腺肿了。我学了整整一年的生理学,却从未听说过舌下腺。教育是多么无用啊!
您满怀爱意的朱蒂·艾伯特”
有时候,她也会写信给长腿叔叔逗他开心,她这样写道:
“亲爱的长腿叔叔:
今天早上,我照了一下镜子,发现自己长了一个酒窝,我以前从未看见过。真奇怪,它是从哪儿来的呢?
想念您的朱蒂”
遇到学习中的酸甜苦辣,她也会在信中告诉长腿叔叔:
“亲爱的长腿叔叔:
化学教授说:‘真正的学者从不忽视任何细节。’
历史教授说:‘不要把目光仅停留在细节上,站得远一些才能把握整体。’
您瞧,在化学课和历史课这间,我们要多么小心地顺风使舵啊。
您永远的朱蒂”
校园生活多姿多彩,校外生活同样非常有趣,她高兴地写道:
“亲爱的长腿叔叔:
三月春风吹佛,天空中云乌云涌动。乌鸦在松林里吵闹个不停!这种吵闹声令人兴奋不已,似乎在召唤我。我真想合上课本,到山上去与风儿赛跑。
您最优雅的奥菲莉娅丹麦王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写作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文笔优美,比如:
“亲爱的长腿叔叔:
今天下午,当我从实验室回来时,发现一只松鼠正坐在茶几上吃着杏仁。天气转暖后,我们常会把窗户打开,而这样的访客也随之多了起来。
朱蒂”
暑假里,她去了一家牧场,美好的大自然让她欢快不已,她这样写:
“长腿叔叔先生:
我正在牧场上一个小池塘边的柳树上给您写信,就坐在第二个树杈上,树下有一只青蛙在呱呱地叫个不停,头上方也有一只蟋蟀在连续地唱着歌,两只小虫子在树干上快速地爬来爬去。我已经在这儿坐了一个小时了;这树杈坐起来很舒适,尤其是在我铺上了两个沙发垫后。
朱蒂”
偶尔,她也会淘气,比如这封信:
“亲爱的长腿叔叔:
言归正传,想听听我最近才发现的秘密吗?您可要答应不可以嘲笑我爱慕虚荣。那么,听好了:
我非常漂亮。
真的,如果对着屋子里的三面镜子我还不知道这一点,那我就是个傻瓜了。
一个朋友
又及:这是小说中淘气的匿名信”
从小女孩到大学生,她在渐渐长大成熟,有一天,她在信里说: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了,叔叔,幸福就是要活在现在。不要活在对过去的悔恨中,也不要活在对未来的期盼中,而是要尽情地享受现在。
您永远的朱蒂”
当然了,写作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她这样写道:
“亲爱的叔叔:
我正在写书。我是三周之前开始的,进展神速。我抓住了要领。编辑和杰维少爷说的很有道理,唯有写熟悉的事才有说服力。
挚爱您的朱蒂”
写作的乐趣一旦出现,一切就都是美好的,不是吗?瞧,她如是写道:
“最亲爱的长腿叔叔:
早晨,写作的欲望让我等不及穿衣吃饭,我不停地写,直到倦怠不堪,才跟科林(新买的牧羊犬)到田间漫步,为第二天的写作准备新的题材。
农场没有什么新闻。牲畜都很健康。猪肥得令人吃惊,牛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母鸡在产蛋。
您永远的朱蒂”
故事的最后,她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长腿叔叔”,原来他就是同学的叔叔、一位曾在校园里与自己共进下午茶的平莱顿先生,就是曾与自己交往过的杰维少爷,就是曾向自己求婚却被自己拒绝(因为她太爱他了以致怕以后会失去他)的杰维少爷!见了“长腿叔叔”的第二天,她给他写了最后一封信,也是第一封情书,他们就要在一起了!她就要与自己一直感谢的人、自己最爱的人在一起了!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她兴奋地写道:
“我最亲爱的杰维少爷、长腿叔叔、平莱顿·史密斯先生:
昨晚你是否睡了?我整夜未能合眼。我太惊讶、太兴奋、太疑惑、太幸福了。
亲爱的杰维,我实在太想你了,但这思念是甜蜜的,因为再过不久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们真的彼此拥有了,真切地属于对方了,再不是假想了。我终于有了归宿。
永远永远是你的朱蒂
又及:这是我写的第一封情书,我竟然知道怎么写,多有趣啊!”
读完了书,感觉从里面学到了一些东西:
1,有些书是不能仅通过文字就能读懂的,比如:英国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一个写作前从未接触过男人的英国女作家,却在《呼啸山庄》中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的希斯克利夫先生形象。
2,写作,唯有写熟悉的事才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