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我的同学初中作文3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同学初中作文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 篇1
大头其实是个爱热闹的人。只是那总是下垂的嘴角和半眯的丹凤眼,一直给人享受孤寂的感觉。
他说他很寂寞,依稀记得他的名字叫“戴义忍”,可在班上,大家只管17号17号的叫他,或许是,只是单纯的认为,号码比他的名字更亲切吧。大头坐在由同学所围起的圈圈外。斜倚着头,永远都是这副模样,静止在下课里,犹如一座无趣的,丝毫不起眼的雕像,像是空气般,存在着,却总是被遗忘在某一个显眼的角落。
那天大头对我说了句话,里头的字句早已记不大清楚,但却一直忘不了那双微微上勾的丹凤眼,有些犀利狠麻的盯着找眉旁的痣,像是厌恶或恶心的表情。
当时一直以为被讨厌了。可直到三年后的`某一晚,在翻相本的那个时候,一个小小的影子慢慢的爬出照片的角落,仍然是那凶狠的嘴脸,却一次也没看向镜头,像是害羞。
那时的冬天,以前的班长办了场同学会,在美术街的一个小餐馆里。大家坐在一块儿,聊着许多现在的、过去的芝麻小事,明明不熟悉的同学们,却彼此用着市侩大人般,热络却陌生的语气,说着自己的丰功伟业,聊着自己对以前有多想念。
却明明怎么也记不起大家的本名,只管“喂!喂!”的叫。
“17号。”班长拿着红茶,像是醉了般的手舞足蹈着。他睁大着眼,以一种老大哥的样子搭上了我的肩,“你知道17号跟我同班吗?”
17号呀,还是跟以前一样,在班上被大家孤立着,啧啧,这人孤僻就算了。成绩还很烂。但是就算被讨厌,他还是一付高傲自大的样子,看了就恶心。
我点点头,也喝了口红茶。
以前在班上流行着个游戏,比赛谁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把同学们的名字背出来,可是每次一到17号,大家总会微微一顿,再艰难苦涩的吐出那三个字——戴义忍。那时,大头会莫名的僵住了身体,小心的回过头偷看我们。然后又以几乎看不见的轻轻一笑。
其实,我一直很想跟你们玩,那天,他似乎是这么说的。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 篇2
记得白落梅说过:“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和月也可以毫无瓜葛。”无论感情如何亲密,最终敌不过似水流年。回想一番,觉得甚是可笑,那些相约好同行的人,一起邀约雨季,走过年华,可人最终却在渡口中离散,感情在平淡中逝去。张爱玲说的没错,感情这东西,原来是如此脆弱,经得起磨难,却经不起平凡……
而他却一直默默地陪在我的身边,即使我知道,我不知道,他就在那里,在无人知晓处竭力的陪我走着这一程。记得刚上八年级的时候,我在二班,他在一班,我们只有一墙之隔。听闻窗外事时,我偶然间听到了他的故事。大家说他是典型的沾花惹草,换女朋友比翻书还快,一个接一个,就连他的撩妹技术也是到了巅峰造极的地步。我听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觉得这位大侠有几把刷子,我得去会会他。
后来,我就经常往他们班里去,我去调侃他,他刚给我说话的时候特腼腆,脸像熟了的柿子在那挂着,一点也不想传言中的那样。见面次数多了,渐渐地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喜欢听他讲他的恋爱史,觉得那很狗血,也很有趣。调侃他的多情成了我的乐趣。我时常跟他讲自古多情必有桃花劫,比如徐志摩,为了江南才女林徽因毅然放弃了为他任劳任怨的妻子张幼仪,而林徽因宛若出淤泥而不染的一朵青莲,人间的四月天。徐志摩为她徜徉在康桥,深情的等待一场旧梦可以归来,可是林徽因最终选择了放弃。最后,徐志摩娶了陆小曼。
跟着小子认识了一年了,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难道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他很多时候会叫我女神,聊天的时候很会关心人,态度也很温柔,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那么多女孩都上钩了。不过我是不会被他迷惑的,任凭万象丛生,内心要始终山明水秀,一清二白。
虽有一墙之隔,但我们的友谊是透明的,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已经摆脱了喜欢的束缚,无论传言怎样,我们都不在乎。感谢你陪我的日子,同学,朋友,闺蜜!
我的同学初中作文 篇3
人的一生总是错错对对。对对错错,哪一个人没有犯过错呢?我也不例外,但那个错让我至今痛恨不已、悔恨当初。
清晰地记得:那一天,上课铃声还未响,体育委员便带队走了。由于我忘了带绳,于是返回教室,气喘吁吁的我跑回教室,拿了绳正准备离开,忽然一支精致的笔映入我的眼帘。哇,多么美丽的一支笔啊!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果自己有一支就好了!我情不自禁地想。忽然,一种贪念在我心头油然而生,我望了望四周,空无一人。“这么美的一支笔,拿了它吧!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可又一想:“小红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朋友,我怎么能拿她的东西呢?”我变得犹豫不决了,虚荣心与正义感齐头并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最后,我还是经不过诱惑,伸手一抓,把笔占为己有,我心里有一阵高兴,可同时又有一种漠名的心痛,我把笔藏在书包里,便兴冲冲地走了。
体育课在我的患得患失中结束了。同学们回到了教室。我很在意小红,同时也有意回避着她的目光。小红终于发现自己心爱的笔不见了,急得面红耳赤,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大声嚷道:“谁拿了我的钢笔,赶快还给我,那是爸爸……”话还未说完,眼泪便流了出来。看见如此伤心的小红,我的心隐隐作痛。于是,老师大声宣布:“全部人都坐到座位上,同桌的互相搜书包。如果谁现在承认,可以原谅他,但是如果现在不承认,待会儿搜到笔,一定严惩不贷。”我想:“惨了,一定被搜出来,一定会全部同学笑的。不如现在交出来吧!可是这样也是很丢人的,怎么办呢?真后悔啊!”我的脸红得像个大苹果,心里如揣了个兔子——心呯呯直跳。我缓缓地拖出书包,让小红检查,可是小红却说:“我们同学了两年,又是好朋友,我还不相信你吗?不用了。”听了小红的话,我心中的大石头虽然放下了,可心中却如万箭穿心般疼痛,小红这样信任我,我却……更加后悔了。
不如把一切都说出来吧!可……那一天,我始终没有说出真相,我整整一天都魂不守舍,漫长的一天终于过去了,在放学的路上,我抚摸着那去让我又爱又恨的钢笔,如有千斤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真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那么冲动。我觉得花儿不再美丽,树儿不再高大,世界的一切都不再美妙。唉!对不起,我的同学,真的很对不起,我错了。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下定了决心,我要……
其实,在偷到东西的同时也失去了一些东西。得到的是物质,失去的是精神,是良知!